特大非法倾倒污泥案宣判 被告人需承担费用1446万元
近日,一起特大非法倾倒污泥案在九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,6名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,分别被判处三年一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还要支付生态环境费用。
在2017年2018年期间,犯罪嫌疑人通过长江水路,将浙江杭州等地的14800吨污泥运九江市长江沿岸倾倒。据了解,犯罪嫌疑人打着污泥处置公司的幌子,以每吨350元的价格从企业收取污泥处置费用。然后将这部分污泥再以每吨145元的价格包给犯罪嫌疑人张某,张某通过长江水道用船把污泥运江西九江,以每吨105元的价格包给舒某,舒某等人将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泥直接倾倒长江沿岸。
这些犯罪分子利用长江水道,通过层层转包的形式,将污泥跨省倾倒,形成了一条“黑色产业链”。形成这样的非法倾倒污泥案件的根本原因就是污泥处理、处置成本过高。污泥特别是活性污泥,很难进行脱水。机械脱水只能达到70%左右,并且在脱水过程中经常出现堵塞滤布、滤带的问题。企业对污泥的处理成本高,因此很多企业对污泥进行简单的处理之后随意排放,造成严重的土壤、水体污染,污泥中的重金属离子沉降之后,对环境的污染能延续几十年甚上百年。
现在大部分的企业在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之后,使用叠螺污泥脱水机对污泥进行浓缩脱水处理。无害的污泥可以直接外运填埋或焚烧处理。有毒污泥需要干化处理,更大限度上降低污泥的含水率,缩减污泥体积,降低污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。